《他的诱惑禁忌未审查版本》
关于唇语生活未压缩版 新中国成立后,我国先后颁布了两部婚姻法,第一部是1950年颁布的《婚姻法》,第二部是1980年颁布的《婚姻法》。1950年《婚姻法》第四条规定:“男二十岁,女十八岁,始得结婚”,这是我国首次明确法定婚龄。1950年《婚姻法》同时确立了婚姻登记制度。 该文记载,1983年到1994年,男性低于法定婚龄结婚比重都在35%以上,不过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,早婚现象趋于减少,男女晚婚比重逐渐上升。 “因为,按照婚姻自由的原则,成年人是否结婚应由其自己决定,法律没有必要干预。法律之所以限制刚成年的人结婚,是人口膨胀情况下控制生育的手段。既然人口增长不再是社会问题,那这种限制就没有必要。”鲁晓明表示。